处死药家鑫以后呢

作者:徐贲2011-04-2709:47:50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默认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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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家鑫被判死刑前后,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关于“死刑”的讨论,但几乎所有的讨论都是关于“药家鑫死刑”而不是“死刑”本身的讨论。所以,几乎是一边倒的赞同“药家鑫死刑”变成了一边倒的赞同“死刑”。
2008年11月25日晚,上海闸北袭警案主犯杨佳之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,最高院已在3天前核准杨佳死刑。那个时候,杨佳的母亲是什么感受呢?对杨佳同情的人们又是什么感受呢?除了“杨佳死刑”之外,人们思考过“死刑”本身吗?为什么当时几乎是一边倒的反对“杨佳死刑”没有能变成对“死刑”本身的理性思考呢?
处死药家鑫,在中国确实是顺应民情的,药家鑫所做的事情丧尽天良、人神公愤、罪大恶极,处死他确实是一件顺应民情的事情。但是,有没有想过,因为存在死刑,并不顺应民情的处死杨佳不是也在中国发生了吗?思考死刑的合理性,废除死刑,不是为了保护像药家鑫这样的恶性杀人犯,而是为了避免像杨佳这样的人因为有死刑存在而必死无疑。
思考死刑,是针对某个人的死刑,但更应该是针对死刑本身。这就像我们对坚持无罪推定的思考一样。我们坚持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,应视其无罪。“无罪推定”不是为了保护某些可能因此而漏网的罪犯,而是为了保护所有可能被错误定罪的无辜者。
我们对死刑有了像对无罪推定那样的社会共识吗?如果一个国家可以连药家鑫这样的人都不杀,它还会去杀害像杨佳,或者像遇罗克、张志新、王申酉这样的人吗?处死药家鑫并不难,但处死药家鑫以后呢?是因为药家鑫应该处死,进而坚持死刑的绝对必要和正确吗?如果这就是我们从药家鑫那里得到的结论,如果这就是药家鑫死后留给社会的遗产,那么,深受药家鑫这个罪人所害的,就不只是直接受害人张妙和她的家人,而是整个拥护死刑的社会了。

本文作者:徐贲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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